2008年2月28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八版:案卷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区委书记发短信谩骂市委书记的背后
王尚义 李静 张自勇 张卫东

  杜欣,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委原书记(副厅级),涉及149人行贿、涉案金额近千万元的腐败案主角。2007年底,河南省开封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贪污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审判处杜欣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审理查明,杜欣利用职务便利,在职务晋升、工作调整、安排就业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217次收受、索取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550余万元、美金2.5万元及价值3700元的电脑1台;利用管理新华区人事、财务等全面工作的职务便利,贪污公款两笔共计35万元;身为国家工作人员,杜欣有现金、存款、房产、股票、债券等财产共计1360余万元、美金4.14余万元,对其中人民币374万元、美金1.6万余元的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案发——
  “短信事件”牵出特大腐败案
  杜欣在平顶山市当政8年,步入人生顶峰并跌入犯罪深渊。2006年10月,平顶山市的领导干部和党代表都收到了一条短信,这个来自陌生号码的信息是辱骂时任平顶山市委书记邓永俭的。“短信是一首顺口溜,对市委书记本人进行谩骂,对他的政绩进行攻击,鼓动党代表们不要再选举邓永俭为市委书记。”一位看过这条短信的干部说。这条短信发布时,距离平顶山市第七届党代会召开还有一个多月,而且这次会议是换届会,所以平顶山市上上下下都十分敏感。短信发布者很快被锁定:时任平顶山市新华区委书记的杜欣。
  很快,杜欣被查处。他不仅交代了“短信事件”,还交代了贪污、受贿等犯罪事实。在担任新华区委书记的8年间,杜欣共收受149人的贿赂。“短信事件”出人意料地牵出了一个涉案金额巨大、牵涉官员众多的腐败案。“新华区的官场似乎发生了一场地震。”一位当地官员如是说。

  卖官——
  把权力换成金钱
  杜欣的受贿记录从担任新华区委书记的第二年开始。从平顶山市委副秘书长到新华区委书记,随着权力增加,他开始利用职权为自己谋私利。
  一天,一位不速之客敲开了杜欣办公室的门,她叫李萍(已被判刑),是新华区曙光街道办事处一名普通干部,她向杜欣表明希望能被提拔为副科级干部的愿望后,留下了1万元人民币和价值6000元的公文包及8000元购物卡。2000年9月,经杜欣同意,李萍如愿以偿地当上了曙光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一发而不可收”是杜欣担任新华区委书记后7年中收受贿赂的真实写照。翻开卷宗,行贿人员149人217笔记录中,有关职务晋升的有102笔、工作调整的有44笔、安排就业的有20笔,另有项目审批8笔、其他43笔。

  卖权——
  区委书记成了“保护伞”
  杜欣似乎是个“有求必应”的领导,无论几千元还是几十万元,只要给他送钱,求他办事的人就会有一个满意的结果,甚至有些干部犯了错误,只要送了钱,杜欣就成了他们的“保护伞”。
  平顶山汝州市某煤矿是私人无证开采的违规煤矿,被平顶山市煤炭、安监等部门查处过多次。该矿矿长连某先后两次向杜欣行贿7万元人民币,与杜欣建立了“深厚的友谊”。2005年11月,新华区煤炭局稽查队又到该矿检查工作,对该矿处以50万元罚款、勒令停产停业,并对连某本人处以3万元罚款。连某连夜将30万元人民币装进一水果箱送到杜欣宿舍。
  第二天,有了底气的连某带人私自把已被查封的矿门砸开,继续开工,之后又带着矿工对前来执法的稽查人员进行围攻。杜欣把连某找来痛斥一顿,同时打电话给新华区煤炭工业局局长,批评说:“办事太鲁莽,不成熟,不要把事闹大。弄到上面,区里也不好看。让他‘出点血’,把事处理就算了。”经过杜欣的干预,连某交了十几万元罚款,在全区矿长会议上作了书面检查,事情就此结束。
  有了杜欣的保护,连某违规开矿行为更加肆无忌惮,杜欣因此也有了更畅通的财路。2006年上半年,为了感谢杜欣,连某再次送上了10万元“辛苦费”。

  贪污——
  为爬上更高职位
  换届选举是杜欣每一次急于更新自己仕途的中转站。2002年初,为了把自己活动为“平顶山市后备干部”,杜欣借口为新华区争取副区长指标需要花钱,安排时任新华区委常委、办公室主任的曹某从区委办公室财务为自己拿出公款5万元。这笔公款被杜欣用于自己职务晋升请客送礼。后曹某找了5万元的装修票、食品票、汽油票等发票,自己签字后陆续交给财务冲了账。
  在2005年地方党委、政府换届中,杜欣被任命为新华区委书记,享受副厅级待遇。不久新华区委常委、办公室主任曹某在杜欣的鼎力帮助下,被任命为新华区政府副区长。
  在人们看来,新华区的领导一直是升任市级领导的热门人选。可是杜欣却在这个位子上一干8年没有升迁,尽管得到了一个副厅级待遇,但不是实职,这让杜欣很着急。2005年九十月份,杜欣借口自己职务调整需要活动,安排时任新华区财政局局长的贺某从区财政为其解决活动经费,由于受杜欣的提携而升至区财政局局长一职的贺某极力讨好杜欣,从区财政拨款42万余元给新华区医院、机关服务中心等3家单位,从中套现31万元,将其中30万元交给杜欣。因为案发,这笔钱有一部分没有使用,被追回。
              
  检察官说法:
  长期与贪官较量并一直领衔查办杜欣案的开封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兴盛分析认为:杜欣长期“雄踞一方”,逐步滋生了“唯我独尊”的霸气,由“一把手”变成了“一霸手”。同时,有关部门对权力的监督不力,客观上也放纵了杜欣这样的贪官长期犯罪。